今天是:
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首页机构设置理论学习政策法规安全教育学术动态服务指南

校园110:

学苑派出所:23986531 | 东校区保卫处:23781310 | 西校区保卫处:27912561 | 户籍管理办公室:23786700
友情链接:
首页
 部门新闻 
 安全博览 
 通知公告 
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>>通知公告>>正文
天津农学院行政楼门禁系统管理办法
2016-11-29 11:11 保卫处 

 

天 津 农 学 院

 

行政楼门禁系统管理办法

 

为加强行政办公楼安全管理,提升工作效率、规范工作秩序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

一、门禁卡的办理

 

(一)门禁卡只发放给我校部分教工,非我校教工不予办理(上级机关入驻学校工作机构人员除外);

 

(二)校内发放范围:行政楼内办公人员原则上每人一卡,由部门统一办理;对在行政楼外办公的机关单位原则上每人一卡,由部门统一办理;各教学单位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每人一卡,办公室统一发放一卡,由单位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办理。

 

二、门禁卡管理

 

(一)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因门禁卡转借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,由转借者承担一切责任;各教学单位办公室统一管理的门禁卡,如在师生需到行政楼办理有关业务时,由管理人员履行相关借、还手续,并做好记录;

 

(二)持卡人必须随身携带门禁卡和工作证件以备相关人员查验(如保安等),门禁卡要注意保护,不要随意弯折,不得与其他卡片(如银行卡、公交卡、饭卡等)或香烟等锡箔纸包装物以及手机、收音机等屏蔽干扰物放在一起;

 

(三)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自觉维护安全,禁止将本人的门禁卡借给其他人使用,同时应及时劝阻其他人借卡进门或破坏门禁设施等有损安全的行为;

 

(四)门禁系统为一进一出管制, 即刷卡进入按键出门, 持卡人刷卡出入时应避免让陌生人跟随出入,否则刷卡人须为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;

 

(五)门禁卡应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或消磁,应立即向保卫处申请挂失。因挂失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,由该持卡人承担相关责任;

 

(六)个人由于工作调离、离职等原因离开本校的,必须将门禁卡交回保卫处,否则不予办理离职等手续。

 

三、门禁卡的挂失及补办

 

(一)教工如果不慎将门禁卡丢失,必须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失,保卫处应及时注销该卡;

 

(二)若门禁卡在丢失数日后找回,由于该卡已注销,员工须将卡尽快交回保卫处,如不交回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;

 

(三)如果门禁卡丢失或者损坏,在报失后应及时申请补办,补办门禁卡需由本人提出申请,由所在单位统一到保卫处办理。

 

四、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

 

五、本管理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关闭窗口

天津农学院版权所有 © 2004--2014 津ICP备14005838号 津教备0110号

站内搜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