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 津 农 学 院
行政楼门禁系统管理办法
为加强行政办公楼安全管理,提升工作效率、规范工作秩序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门禁卡的办理
(一)门禁卡只发放给我校部分教工,非我校教工不予办理(上级机关入驻学校工作机构人员除外);
(二)校内发放范围:行政楼内办公人员原则上每人一卡,由部门统一办理;对在行政楼外办公的机关单位原则上每人一卡,由部门统一办理;各教学单位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每人一卡,办公室统一发放一卡,由单位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办理。
二、门禁卡管理
(一)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因门禁卡转借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,由转借者承担一切责任;各教学单位办公室统一管理的门禁卡,如在师生需到行政楼办理有关业务时,由管理人员履行相关借、还手续,并做好记录;
(二)持卡人必须随身携带门禁卡和工作证件以备相关人员查验(如保安等),门禁卡要注意保护,不要随意弯折,不得与其他卡片(如银行卡、公交卡、饭卡等)或香烟等锡箔纸包装物以及手机、收音机等屏蔽干扰物放在一起;
(三)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自觉维护安全,禁止将本人的门禁卡借给其他人使用,同时应及时劝阻其他人借卡进门或破坏门禁设施等有损安全的行为;
(四)门禁系统为一进一出管制, 即刷卡进入按键出门, 持卡人刷卡出入时应避免让陌生人跟随出入,否则刷卡人须为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;
(五)门禁卡应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或消磁,应立即向保卫处申请挂失。因挂失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,由该持卡人承担相关责任;
(六)个人由于工作调离、离职等原因离开本校的,必须将门禁卡交回保卫处,否则不予办理离职等手续。
三、门禁卡的挂失及补办
(一)教工如果不慎将门禁卡丢失,必须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失,保卫处应及时注销该卡;
(二)若门禁卡在丢失数日后找回,由于该卡已注销,员工须将卡尽快交回保卫处,如不交回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;
(三)如果门禁卡丢失或者损坏,在报失后应及时申请补办,补办门禁卡需由本人提出申请,由所在单位统一到保卫处办理。
四、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
五、本管理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