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校园消防安全,杜绝火灾事故发生,根据我校安全防火制度“校园内动用明火应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经保卫工作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后,方可动用,并切实做到人走火灭”的规定,各部门、各单位有需要动用明火、电焊等作业项目时,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程序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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